网课老师的课后“小灶”,离职后归谁?

对于网友们都很想知道的网课老师的课后“小灶”,离职后归谁?和一些关于教师离职证明之类的题,本文都有详细解,希望对大家都有帮助。

相信大家一定都上过网课。

在线课程,随时随地聆听

满足了广大网友的学习需求。

所以,

确定您的偏好选择,

是网课机构还是老师本人?

在线老师入职后开设了个人账户。

辞职后,

他的个人直播账号和收入是否应该返还给组织?

小文毕业后就职于一家网课直播机构。他利用该组织的两个账号“方方”和“圆圆”开设在线课程教授数学知识,很快就吸引了一批粉丝。

工作之余,他还在直播上了“小文陀”账号,并在个人直播间向网友们传授一些数学知识。

半年多过去了,小文觉得朝九晚六的工作并不自由,于是他向上级汇报了自己的工作情况,并交出了单位的两个户口,然后递交了辞呈,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和遣散费。赔偿。没想到,除了“芳芳”和“圆圆”两个账户外,该组织还要求小文归还“小文教学”账户以及运营期间的经营资金。

直播机构认为

小文通过机构账户培养了一定的关注度,他开设了“小文教学”账户来赚。直播内容与机构的在线课程高度重合,都是教授数学知识。现在他即将辞去工作并通过该机构引起关注。粉丝也会关注他的个人账号,所以小文应该将所有账号交给组织,并返还账号上的直播收入。

小文认为

“小文讲堂”归个人所有。采用其父亲信息进行实名认证,并绑定其个人收款账户。直播时间几乎都是晚上9点以后,非工作时间。

法院经审理认为,三个账户中,“小文拓”的信息和支付账户均不属于在线课程直播机构,该机构无法证明其已获得账户人的许可;

此外,“小文讲座”的直播时间为工作时间以外,无法证明是小文执行组织在线课程任务所产生的收入。因此,该机构要求返还“小文讲堂”账户及营业收入缺乏依据。

但小文加入公司后,开展了与网课直播机构竞争的业务,涉嫌违反与该机构的协议。给单位造成的损失,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单位也可以依法单独索赔。

目前,网络服务对用户进行实名认证,本质上是主管部门和网络服务提供商基于网络安全需要而采取的管理措施。它不属于产权登记。实名认证并不是确定账户使用权归属的唯一依据。需要综合考虑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账户的目的和流程、账户运营等,合理确定账户归属。

法官建议

对于以个人名义的直播账号,实际用户为企业的,企业可以通过事先协议明确账号的归属,并就双方的权利义务、账号运营管理等做出详细约定等。公司也可以向外界账户名。例如,在系统反映企业信息时,以企业名称作为前缀,并进行认证进行识别,避免账户使用权归属纠纷。同时,根据规则,对不同账户进行内控程序,并保留相关证据。

对于涉及账户管理的主播,可以提前与公司达成书面协议,比如实名认证的个人账户一旦离开公司是否可以有偿转让给组织指定的其他人,以便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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