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抗灾特别报道」因洪涝灾害导致地面沉降,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维修义务及费用如何承担?

今天跟大家讲解「防疫抗灾特别报道」因洪涝灾害导致地面沉降,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维修义务及费用如何承担?,和下大雨房子一直渗水会塌吗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河南科技报应急法普系列报道第46期

策划李志敏文成峰

如果洪水造成地面沉降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维修义务和费用如何承担?

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的最短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对于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地面沉降,只要建筑物仍在合理使用年限内,建设单位或者建筑物所有权人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保修通知书。施工单位收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实情况,并进行保修和修理。当然,如果最终确定和解原因完全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权利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聘请其他有资格的人员。法律并不禁止第三方进行设计和施工。由于本次洪涝灾害构成不可抗力,如果地面沉降不是由建设单位造成的,业主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承担相应费用。总之,要考虑地面沉降的真正原因,如是否处于积水区、是否处于泄洪区等,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故障,最终确认责任。

法律基础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证办法》

第六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证书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双方约定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七条房屋建筑工程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最短保修期为(一)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顶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及外墙防漏5年;3.加热和冷却系统,2个加热和冷却周期;4、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2年;5、改造工程历时2年。其他工程的保修期由建设单位与建设单位协商确定。

第八条房屋建筑工程的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的,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业主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保修通知书。施工单位收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在保修书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核实情况并提供保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功能使用的抢修事故时,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进行抢修。

第十条出现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建设单位应实行保修。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十一条保修期满后,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应当组织验收。涉及结构安全的,应当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未按照工程质量保证书规定提供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委托其他单位进行保修工作,原建设单位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保修费用由质量缺陷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在保修期内,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向建设单位要求赔偿。房屋建筑工程存在质量缺陷的,建设单位应当向责任方追偿。

第十五条因逾期保修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失的,逾期责任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屋顶因水浸而漏水,维修义务和费用如何承担?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证办法》,屋面防水的保修期为五年。若在保修期内发生,施工单位应承担修理费用。如果保修期满后漏水,由于屋顶属于公共部分,根据民法规定,单位所有业主应共同承担修理费用。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可以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住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保修期过后。由于本次洪涝灾害构成不可抗力,如果屋顶渗漏不是施工单位造成的,业主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承担相应费用。总之,要确定屋顶漏水的真正原因,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故障,最终确定责任。

法律基础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商业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并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分享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专用于保修期满后住宅公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因洪水导致外墙剥落造成人员伤亡,物业公司是否负责?

如果物业公司已履行了安全保障义务,因大雨浸水难免导致外墙脱落,属于不可抗力事件,物业公司不承担责任。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大雨前外墙皮存在脱落风险,且物业管理公司无证据证明未曾过错并已履行了责任的,应当以其过错为依据。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法律基础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立物、悬挂物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者、管理人、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业主、管理人、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业主、管理人、使用人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提供相应服务。

物业服务公司未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造成业主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筑排水系统的设计和施工题导致地下车库被淹。开发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如何承担责任?

因排水设计和建筑本身题导致地下车库被淹的,开发公司和设计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当然,如果存在暴雨等不可抗力因素,最终责任需要根据各因素综合考虑。

如果排水设计和建筑本身没有题,一场短期的大暴雨就是紧急情况。物业管理公司已采取相应措施的,相应损失不应由开发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承担。

法律基础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不当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但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小区地面塌陷造成的人员伤亡、车辆、财产损失,开发公司、物业公司应如何承担责任?

小区地面塌陷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因物业管理题造成倒塌损坏的,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责任。

如果小区地面不存在质量题,且物业公司履行了安全保障义务,确实因暴雨淹水导致地面塌陷不可避免,属于不可抗力,开发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最终责任需要根据小区地面塌陷的真正原因以及各方的过错来确定。

法律基础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建设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和建设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赔偿后,如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过错造成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景观工程、监控、路灯等公共设施因洪水需要维修或更换。开发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如何承担责任?

对于未交付的小区,如因洪水需要维修或更换公共设施的,开发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以满足交付条件。

对于已交付的住宅小区,开发公司已将其移交给物业管理公司,公共设施的维护主体是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确定业主专有部分所占面积的比例;符合条件可以启动维修基金的,应当及时启动维修基金进行维修。

法律基础

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三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协议的,按照协议;没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所占面积的比例确定。

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保养、清洁、绿化、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公用部分,维护物业服务的基本秩序。物业服务区域,采取合理措施。应当采取措施保护业主人身、财产安全。

如果一楼附院被水淹,导致地面下沉,或者天窗破损,或者漏水导致地下室进水,开发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该如何承担责任?

一楼附院仅供业主使用和管理。首先要检查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题,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工程质量出现题且在保修期内的,由开发公司承担责任。因大暴雨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存在,应综合考虑最终责任。物业公司应当履行安全防护义务,并在管理服务范围内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否则,应根据过错的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基础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建设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和建设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赔偿后,如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过错造成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协助救援工作。

因洪水导致下沉庭院进水,开发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应如何承担责任?

下沉式庭院是一种不同于普通设计的房屋结构。开发公司在设计和施工时应充分考虑防水、防雨题。下沉式庭院由业主独立管理和使用。物业管理公司原则上不承担管理责任,也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当然,如果有证据表明开发公司当时的设计、施工存在相应的缺陷,或者物业管理公司未履行相应的管理责任,则开发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在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他们的错。

地面充电车位、充电桩、直饮水机、短路维修等责任如何界定,费用如何承担?

首先定义设备的归属。例如,如果在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公共区域经营充电车棚、直饮机、饮水机等,厂家一般不转让所有权,即业主就是厂家;属于供全体业主使用的物业投资建设设施的,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等书面协议确定设备的归属。充电桩可分为业主自用和社区共享。一般情况下,充电桩的业主是在合同中约定的。

业主对上述设备承担风险责任,有义务确保设备不存在安全隐患;物业公司提供管理服务的,会根据是否违反合同和管理义务、是否存在管理过错等情况,确定是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当然,如果存在暴雨等不可抗力因素,最终责任需要根据各因素综合考虑。

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业主共用设施进行维修的,应当及时向业主披露维修情况和费用。

由于洪水,地下室、储藏室和地下车库被淹。开发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如何承担责任?

由于本次洪涝灾害降雨量极其罕见,日最大降雨量达到622毫米以上,远高于“特大暴雨”250毫米标准。它满足不可抗力的三个要求,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

地下室、储藏室、地下车库发生内涝,如因周边市政管网无法泄放此类强降雨而导致内涝、雨水倒灌等,开发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可援引不可抗力条款要求免除责任。当然,不可抗力并不一定导致开发公司和物业公司完全免除责任。开发公司、物业公司未履行必要管理义务的,应当在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因设计缺陷或质量缺陷造成洪水、雨水倒灌等的,开发公司赔偿后有权向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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